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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议事纪要(第十八期)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2014918,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梅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楚洲、徐新斌、夏祖乔,秘书长吴长军出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将黄石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议。 

  会议认为,加快实施2014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是进一步改善民生,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以及推进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会议同意市政府授权众邦房投公司作为统一用款人与湖北省投资公司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同意市政府在众邦房投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时,将应偿还本息资金列入分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黄石房投公司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责任主体,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有效的债务偿还机制,努力降低债务风险;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决议及审议意见要求。 

  二、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目前我市农业总体上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阶段,总体情况较好。初步实现由零散经营向集约发展转变、由传统耕作向科技发展转变、由单闯独干向联合发展转变。当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认识有待提高、规划尚不完善、总体水平偏低、投入仍显不足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制定完善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扶农发展政策,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三、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三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会议指出,尽管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目标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要求相比,该项工作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合力,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适应交通发展和市民需求,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有待提高等方面。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二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构建社会大交通治理格局。三是加强交通安全执法管理,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四是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四、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周国金辞职请求的决定。 

  王晓梅同志在闭会前作了重要讲话。她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科技引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王晓梅指出,眼下正是我市改革、建设、发展的黄金时间。希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黄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副市长张先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晔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出 席: 

  王晓梅 应楚洲 徐新斌 夏祖乔  吴长军 王武德 尹天维 

  邓 勇 邓华彬 朱汉平 刘 钢 刘子俊 刘合奎 李香华 

  李新国 吴风林 汪 瑜 张足意 陈学东 陈绪玉 胡 俊 

  胡名胜 胡国余 施先凯 聂亚珍 夏奇星 殷正发 高德斌 

  黄栋梁 黄振福 曹茂旗  董均林 程建庆 熊 铁 

  列 席: 

  张先锋 尹晔斌 

  缺 席: 

  李运城 陈国唤 罗国胜 

时间: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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