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石人大  | 领导之窗  | 立法工作  | 监督纵横  | 议决工作  | 代表工作  | 委员会之窗  | 县(市)区之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督纵横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10个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推动黄石经济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制定、科技成果应用、专利发明申报和使用、科技经费保障、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报告拟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落实国家新一轮棚改政策、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棚改目标完成情况和投融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案件线索管理、打击职务犯罪、检察公信力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和惩治、办案纪律和队伍建设、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市政府关于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主要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创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生态(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生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发展政策措施、科技和资金投入、示范基地建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和经济生态良性循环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省运会场馆建设进展,筹备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三年来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建成后期管护、开发利用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去产能、降成本等工作情况。报告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15年全市环境状况、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和落实新环保法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影响我市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进行政审批方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以及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下列工作报告。

(一)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五)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听取和审议的六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等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5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制定配套政策、提升劳动者技能、保障职业教育经费、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发展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合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9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专题询问

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由办公室、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专项工作评议

市卫计委、市水利水产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由办公室、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1、市民政局关于编制《黄石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2、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3、市政府关于我市棚户区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4、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5、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6、市科协关于我市全民科技素质纲要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7、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新建小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校(园)布局情况的报告。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8、市民宗局关于我市营造良好少数民族经营者经营环境,规范部分少数民族经营者经营行为情况的报告。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9、市国土局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报告。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0、市建委关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情况的报告。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1、市政府关于我市2016年城建重点项目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2、市林业局关于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3、市供销社关于我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监督、打假情况的报告。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集中视察和专题活动

1、对我市新港物流园和港口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对我市农村通村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对我市旅游线路开发和管理情况进行视察。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4、对我市鄂东医疗集团运营情况进行视察。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5、对我市省园博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6、对我市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防火)情况进行视察。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7、对我市精准扶贫情况进行视察。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8、对我市湖泊管理保护情况进行视察。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八、专题调研

1、开展关于我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的专题调研。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2、开展关于我市公益诉讼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3、开展关于我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开展关于加强我市人大审计监督工作的专题调研。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开展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预算审查工作的专题调研。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开展关于我市外侨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7、开展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的专题调研。由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8、开展关于我市城区夜市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9、开展关于我市磁湖、青山湖等主要湖泊综合治理情况的专题调研。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0、开展关于我市互联网+农业发展、流通情况的专题调研。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1、开展关于我市互联网+气象服务农业情况的专题调研。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2、开展关于我市粮油加工和流通情况的专题调研。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3、开展关于我市涉农发展融资和不良贷款情况的专题调研。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4、开展关于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由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依法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其他监督工作

1、强化跟踪监督。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2、推进监督公开。及时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情况和结果,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3、协助上级人大开展有关活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来黄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对列入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时间:2016年04月11日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鄂ICP备12003342号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Copyright© 2009-2016 http://www.hzsu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