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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黄石市本级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期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20151229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黄石市本级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期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会议认为,制定和实施2016年棚户区改造计划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拉动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黄石市本级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期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

时间:201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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